图为小轿车撞启航边大树
扬子晚报网11月20日讯(通信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)最近南京阴天居多,偶尔也会阳光灿烂,这关于迎着阳光标的驾车的司机,放下前挡上方的遮阳板就很进犯了。近日,江宁横溪交警中队接到一都警情,在该中队辖区江宁幸福正途一齐段处,又名驾驶员因为阳光过于闪耀,导致眼睛“瞬盲”,发生车辆偏向后撞上了路边一棵大树的单方交通事故。
接到报警后,江宁横溪交警中队民警赶快赶往现场处分,只见一辆白色小轿车一头撞在路边大树上,车辆引擎盖翘起,车身大面积受损。诚然该处马路并不啻境广阔,但也豪阔该车辆顺利通行,且事发时车流量不大,民警也有些猜疑,这起事故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呢?
随后,民警经了解得知,该车司机李某驾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,碰劲碰上阳光直射,止境闪耀的后光让李某目下顿时一派白。因为看不清前线的说念路,错愕中的李某向路边打了一把标的,效用一头撞上了路边大树。
所幸的是,李某其时的车速不快,其本东说念主也系好了安全带,故未在事故中受伤。经民警认定,因李某漂泊导致了该事故的发生,由其承担全部连累。
交警指示:广支配驶员在阳光热烈的情况下行车时,要善于使用车上的遮阳板对抗太阳光的照耀,作念好必要的驻扎递次,同期驾车时要与前车保执安全车距,幸免事故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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